雇佣、劳动条件
就业是雇主和求职人就一定的劳动条件达成协议时方可决定。

劳动资格
在日本可以劳动的外国人只限在留资格上被允许劳动的人。根据在留资格(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永住者的配偶者除外) 在就业范围内要受到限制。例如,文化活动、短期逗留、留学、就学、研修、家属陪住的在留资格的人,不能就业。
- 彩之国就业支护广场
对于希望就业的外籍县民,进行职业就业咨询,职业适应性检查,提供求职相关资讯等求职支援。 - Young career Center埼玉(青年职业中心埼玉)
针对34岁以下的年轻求职者为对象,提供求职相关资讯,在职进修讲座,职业咨询等,提供个人所需的就职活动支援。 - 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work)
公共职业安定所对持有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的,且希望就业的外国人,进行职业介绍、指导、雇佣保险的付给以及职 业训练的推荐。请到最近的职业安定所申请求职。详情请向公共职业安定所问询。 - 雇用保险制度
雇用保险制度为,当劳动者失业时: - 给与给付金,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及雇用的安定。
- 提供在就业的支援。
求职申请
在外国取得有效的驾驶证,需要在其本国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更换日本国的驾驶证。 可以在“埼玉县运转免许中心”申请。申请时需要准备下述的材料。- 申请书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 外国驾驶证(需附上日本汽车联盟(JAF)的译文)
- 照片(竖3cmX横2.4cm)2张
- 申请手续费
在工作单位有了困难时
- 产业劳动中心
县的劳动产业劳动中心是专门接待,“不发给工资”、“被解雇了”、“无法请假”等内容的工作方面的苦恼,疑问等的咨询人的部门。
咨询时间:每星期1到星期5 (年初年尾除外)8:30-17:00
详情请向就近的产业劳动中心问询。 - 劳动基准监督署
国家机关的劳动基准监督署是为了执行贯彻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薪资,劳动时间等劳动条件,为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使雇用部门能更好地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等,进行着监督和指导工作。 - 劳动灾害(工伤)
管辖就业单位(事业主)的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是业务事由的负伤、疾病(业务灾害)、上下班时的负伤、疾病等(通勤灾害)时, 从事业主义务加入的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来支付疗养费、停工补偿、伤害补偿等费。如果事业主已做了另外的劳动灾害补偿时, 则不能重复补偿。详情请向最近的劳动基准监督署问询。
就职时的注意点
为防止开始工作后发生问题,签订就业合同时,最好让顾主把劳动条件写在书面上。劳动基准法要求雇主把以下的事项作出明文规定。- 办理机关:驾驶证中心(云转免许中心)
- 接受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假日/年初年尾除外)
- 申请时所要材料:
- 在哪儿,做什么工作?
- 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休假、特别休假。
- 工资及其计算法、支付方法、结帐日、发工资日、涨工资的条件。
- 退职时的条件。
